方生的视线从电梯上收回来,目光在闪亮的瓷白大厅上转了一圈。

最后,锁定前台的位置,眼睛一亮,迈步上前准备去点一杯热牛奶。

毕竟刚刚在山里淋过雨,一会洗完澡,喝上一杯暖烘烘的热牛奶,别提多爽了。

说到牛奶,他就想起远在A城的连笙,今天一天忙着出门逛,都没有给Omega打电话。

方生下意识地摸摸衣兜,掏出手机准备报个平安。

谁知,指尖刚刚接触到滑溜溜的壳子,脑袋里就有一道精光闪过,让原本已经掏出来的手机,又塞了回去。

不行。

绝对不能给连笙打电话。

要是被连笙知道他不仅在外面胡吃海塞,还在雨里狂奔,简直不敢想后果。

算、算了。

反正就一天没打电话而已!不会有事情的!

这么想着,方生成功安慰好自己,重新把手机塞回兜里,安抚起狂跳的心脏。

这种感觉和小时候在学校偷吃辣条没区别。

最大的区别就是当时的老师变成了现在的连笙。

方生甩了甩脑袋,试图将那些担忧甩出去,毕竟事情就怕念叨,越念叨越容易成真。

他迈步走到前台的位置,跟服务员要了杯牛奶。

等待的期间,Alpha瘦弱的身体懒洋洋地靠在按摩椅上,舒服地扬起毛绒绒的脑袋。

他双手搭在腿上,身上的衬衫湿漉漉地被水浸湿。

黑色的碎发贴着瘦白的小脸,一双澄澈的狗狗眼认真地观察着四周。

那杯牛奶迟迟没有被服务生端出来。

方生也没什么着急的事情,干脆小眯一会。

虽然在半山腰的时候,他们三个人在面包车里歇了几个小时,但那种狭窄的椅子到底没能真正缓和身体的疲惫,加上山里风大,巨大的风会卷起窗帘拍打在脸上。

现在好不容易回到酒店,大厅内放着轻柔的音乐,舒适干燥的温度,让他下意识地用脑袋拱了拱身后柔软的椅子,找了一个合适的姿势和位置,闭上眼睛。

不知道躺了到底多久,意识渐渐昏沉,舒舒服服地缩在里面。

就在这时,耳边传来断断续续地声音,像是在叫魂一样。

方生侧身躺着,脑袋枕着一条胳膊,微微张开双眼,瞳孔没办法适应光线,只能看见一个模糊又高瘦的身影站在眼前。

那道身影微微俯身,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拍着他的脑袋,温柔喊道:“方生,起来了。在这里会着凉的。”

这、这个装扮,好像他老婆啊。

方生下意识地想起身,可转念一想,连笙昨天还说在实验室里通宵,再怎么样也不会现在到他所在的酒店吧?

估计只是长得很像而已。

想到这里,方生撑着椅子起身的动作一顿,而后又缓缓地躺了回去,像一条没有理想的咸鱼,除了老婆,什么东西都不能捍动他的睡眠一样。

可惜,站在面前的白毛衣男人,仍旧不依不饶的在耳边喊他,甚至抬起双手,放在脸颊两侧,轻轻地向两边捏捏。

这顿左右开弓的操作,成功让躺在椅子上的方生不耐烦的坐了起来。

说是不耐烦,实则起床气。

他头顶干净的黑发蓬松起来,瘦白的双腿交叉在一起,鞋子踩在脚踏板上,眉头蹙起,搓了搓眼睛,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

Alpha的脑袋垂着,不想被灯光晃到眼睛。

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件雪白的毛衣,熟悉的款式,熟悉的。

方生下意识地抬起爪子扒住衣角,用两只手指轻轻地左右捻捻,手感也是如此熟悉!

他现在已经可以做到凭衣辨人的程度!如此牛逼!

方生的瞬间睁开,闪过一抹亮晶晶的光,脱口而出一声,“老……”

婆字还没从嘴里蹦出来,就卡在嗓子里。

因为他仰头看见面前站着的根本不是他的亲亲老婆,不是连笙,是穿着白色毛衣的池铭!

更可怕的是,他的余光透过池铭的肩膀,看见了站在不远处的一道相当熟悉的身影。

连笙的身上确实穿着一件和池铭同款的高龄毛衣,只不过两人穿起来的气质和样貌完全不一样,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的这句名言也不适用。

如果只是单纯的撞衫乌龙,并没什么可怕的。

可怕的是方生这种没睡醒大脑放空只能依靠衣服辨认人的小狗认错了人。

他现在都能清清楚楚的看见那张冷白的脸颊浮起温柔的笑容,眼睛弯弯,似乎没怎么生气。

但只有方生自己知道,小腿已经开始抖了,双手先不受控制地捂住屁股,但一切都是徒劳无功。

站在门外的高瘦Omega收起黑色的伞,迈着步子走了进来,鞋子一声一声地踩在瓷砖上面。

平时连笙走路都是没有声音的,方生之前还经常会被他吓一跳,吓着吓着也就习惯了。

今天,突然听见脚步声,真的有点心惊胆战。

特别是这种状态下,虽然他只是拽了池铭的衣角一下,其他的什么也没干。

可和连笙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对视时,还是很心虚。

方生把这些情绪直接一揽子归结为是怕连笙生气。

毕竟Omega生气起来就是很难哄,连笙还算知书达理的那种类型,只需要亲亲抱抱撒个娇就好了。

这怎么也算是和连笙相处过很长一段时间,夫夫之间是最了解彼此的。

因此,连笙刚在椅子前方站定双脚,Alpha就立刻伸出细瘦的胳膊,环住对方的脖颈,夹着嗓子哼唧:“老婆,你怎么在这里呀?”

池铭眼睛瞪圆,难以置信的看看连笙,又看看方生。

似乎也没料到连笙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